是指利用基准地价评估或更新成果,在将估价对象宗地的区域条件及个别条件与其所 在区域的平均条件作比较的基础上,确定相应的修正系数,用此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从而求取估价对象宗地于估价时点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可用于政府已公布基准地价且具有完备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的区域,待估宗地的期日距基准地价的期日一般不超过3年。
基准地价标准已超过三年,但尚不足六年的,应在估价报告中解释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必要性及该基准地价体系的可用性,如必须且可使用的,应在估价报告中定量分析当地土地市场的趋势变化,并进行一定的期日修正。超过六年,不能使用。
根据土地位置结合已经取得的基准地价资料,确定待估宗地所处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
根据待估宗地的真实的情况,结合已经取得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中地价影响因素分析表,综合确定待估宗地的地价影响因素优劣程度,并根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确定的因素进行优劣度分析。
第四步:根据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确定待估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根据优劣度分析,结合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规定的相关因素修正幅度,确定待估宗地的地价修正系数。
由于基准地价内涵基准日与评估基准日通常不相同,因此就需要进行估价期日修正,将基准地价修正到评估基准日的基准地价,修正方法与市场比较法相同;
一般只有商业、住宅和综合用地需要做容积率修正,因为基准地价通常为楼面地价,容积率越高,则修正系数越低;如果基准地价为地面地价,容积率越高,则修正系数越高;
如果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没有公布容积率修正系数表,这不需要也无法修正,说明当地的地价对容积率并不敏感。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多用于对工业用地价格做评估,由于商业、住宅和综合用地基准地价与市场平均地价差异较大,一般评估结果精度较差,通常不作为定价方法,很多地区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不对外公布,因此,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的应用限制范围受到了限制,但有时为满足两种方法评估的要求,通常基准地价作为其中一种评估方法,但捕捉为定价依据。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